2021年農業相關轉移支付整體績效自評情況
根據《農業相關轉移支付資金績效管理辦法》等制度規定,按照《財政部關于開展2021年度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預算執行績效自評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我部組織對2021年度農業生產發展資金、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補助資金、動物防疫等補助經費、漁業發展補助資金和農業生產救災資金開展了整體績效自評工作,涉及全國36個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、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(以下統稱“各省”)。有關情況如下。
一、基本情況
(一)農業生產發展資金。主要用于對農民直接補貼,以及支持農業綠色發展與技術服務、農業經營方式創新、農業產業發展等方面工作。包括:穩定實施耕地地力保護補貼,啟動實施新一輪農機購置補貼政策,推進實施重點作物綠色高質高效行動,實施農機深松整地,深化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,推廣良種良法技術,加快推進農業產業融合發展,實施奶業振興行動和畜禽健康養殖,推進地理標志農產品保護和發展,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高質量發展,加快推進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,實施高素質農民培育,穩步擴大農業信貸擔保規模。
(二)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補助資金。主要用于耕地質量提升、漁業資源保護、草原保護利用補助獎勵、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等方面的支出。包括:加強耕地保護與質量提升,統籌推進東北黑土地保護利用和保護性耕作,推進耕地輪作休耕制度,開展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,實施重點水域漁業增殖放流,啟動實施第三輪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,開展綠色種養循環農業試點,促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,推廣地膜回收利用。
(三)動物防疫等補助經費。主要用于動物疫病強制免疫、強制撲殺、養殖環節無害化處理等方面支出。包括:對開展口蹄疫、高致病性禽流感、H7N9流感、小反芻獸疫、布病、包蟲病等動物疫病實施強制免疫和購買動物防疫服務等予以補助;在預防、控制和撲滅動物疫病過程中,對被依法強制撲殺動物的所有者給予補助;對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等方面予以補助。
(四)漁業發展補助資金。主要用于對符合條件的國家級海洋牧場、漁業基礎公共設施、現代漁業裝備設施、漁業綠色循環發展、漁業資源調查養護和國際履約能力提升等給予適當補助。
(五)農業生產救災資金。主要用于蝗蟲、小麥病蟲害、水稻病蟲害、蔬菜病蟲害、草地貪夜蛾等重大病蟲害防控和紅火蟻防治,以及支持因干旱、洪澇、臺風、暴雪、寒露風等受災地區加快恢復農業生產等相關工作。
二、績效目標實現情況
(一)農業生產發展資金。2021年度農業生產發展資金實施情況良好,組織管理規范,資金使用較為合理,基本實現既定目標和任務,加強了農業現代化設施裝備建設,推動了農業產業融合發展,促進了農業綠色發展,培育了新型農業經營主體,提高了糧食等重要農產品供給保障能力,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明顯,服務及補貼對象滿意度較高。
(二)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補助資金。2021年度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補助資金安排的各項任務按計劃推進,組織管理比較規范,資金使用比較合理,基本實現了既定目標和任務,有助于調整農業結構、提升耕地質量,保護、豐富漁業物種資源,緩解重點區域耕地和草原退化態勢,控制畜禽養殖污染等農業面源污染,引導構建綠色種植制度,推進綠色種養循環,促進農業資源涵養與生態環境保護,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顯著,受益農牧民、企業和組織等相關群體滿意度較高。
(三)動物防疫等補助經費。2021年度動物防疫等補助經費績效目標完成較好,項目實施比較規范、預算執行進度較快,基本完成了既定任務,實現了預期目標,有效降低了我國畜禽養殖疫病風險,有力推動了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,全國口蹄疫、高致病性禽流感、布病等優先防治病種疫情總體保持平穩,重大動物疫病、人畜共患病等重點動物疫病得到有效防治,未發生大規模隨意拋棄病死豬事件,保障了食品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,促進了畜牧養殖業健康穩定發展。
(四)漁業發展補助資金。2021年,漁業發展補助資金為漁業現代化建設提供了堅實保障,取得一定成效,推動提高養殖池塘產量,引導水產養殖向深遠海發展,拓展新的養殖空間,助力形成區域產業結構平衡、產業層次較高、輻射效應明顯的現代漁業經濟區,引導漁船依法依規作業,促進了海洋漁業資源的恢復和可持續利用,提高漁業一產二產裝備水平,提升遠洋漁業企業國際履約能力,引導遠洋漁船開展負責任捕撈,養護了國際海洋漁業資源。但由于部分政策任務建設進度緩慢,影響了整體績效目標的實現。
(五)農業生產救災資金。2021年度農業生產救災資金績效目標完成情況較好,各省項目實施比較規范,基本完成了既定任務,實現了預期目標,有效防控了小麥條銹病、赤霉病、水稻“兩遷”害蟲、草地貪夜蛾等農作物重大病蟲害,確保重大病蟲害總體危害損失控制在5%以內;初步遏制了紅火蟻疫情大面積成害,有效降低了紅火蟻危害等級;推動因干旱、洪澇、臺風、暴雪、寒露風等受災的地區加快修復農業災毀設施,及時改種補種、恢復養殖、調運牲畜越冬飼草料,保障了糧食等重要農產品供給,維護了國家糧食安全。
三、績效自評結果
綜合考慮指標重要程度、項目實施階段等因素,確定農業相關轉移支付2021年度整體績效自評指標的賦分權重為:預算執行率10分、產出指標50分、效益指標30分、滿意度指標10分。經審核匯總各省區域績效目標自評情況,2021年度農業生產發展資金、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補助資金、動物防疫等補助經費、農業生產救災資金整體績效評價等級為 “優”,漁業發展補助資金整體績效評價等級為“良”。